科创板细则出台,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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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5

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科创板细则终于出炉了。

文 / 华商韬略赵建勋

北京时间2019年1月30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IPO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随后上交所发布了六个监管细则,明确科创板的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与承销办法等,就实操性内容进行了规定。

科创板新规关键内容如下:

1、实行有一定核准的注册制。上交所将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初步预期的审核周期在6-9个月,证监会则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

2、5套市值标准,最低市值门槛10亿元,不盈利也能上市。

发行人申请IPO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五项上市标准中的一项,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和保荐人的上市保荐书应当明确说明所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 市值不低于10亿,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或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营收不低于1亿;

2) 市值不低于15亿,近一年营收不低于2亿,且近三年研发占营收比不低于15%%;

3) 市值不低于20亿,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现金流累计不低于1亿元;

4) 市值不低于30亿元,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元;

5) 市值不低于40亿元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3、允许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的方式上科创板,但大股东在实现盈利前不能减持(5年后不管)。

4、发行定价:取消直接定价方式,全面采取市场化询定价原则,发行价不设限制

5、交易制度:前五天不设涨跌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上市次日可卖空(T+1),

6、执行严格的退市标准:科创板企业不会因为连续3年亏损而强制退市,但重大违法的直接退市,不能再上,不能卖壳。还多维度刻画“空心化”企业的基本特征,对粉饰财务数据规避退市的企业执行更严退市制度。

7、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对业绩风险、行业风险、公司治理等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披露,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都必须充分披露,企业科研水平、科研人员数量、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也必须一并披露。

8、个人投资者门槛: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50万起步,且24个月证券投资经验。这一条可能会把九成散户排除在外。

9、建立保荐机构跟投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以发行价认购一部分发行人的新股,并设置较长的锁定期,推动中介机构谨慎定价、保荐,防止短期套利冲动。

10、规范“商誉”会计处理,足额计提减值损失。

市场人士认为,这次科创板改革力度非常大,对过去资本市场上存在的很多问题做了优化,各种制度开始接轨成熟市场,A股港股化的趋势将愈加明显。

而制度上的历史性变革必将对资本产生重大影响。

严格的退市制度和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会加大上市企业的优胜略汰,A股垃圾科技股将日益边缘化。另外,由于不盈利的企业也能上市,不仅可避免企业那种为迎合盈利要求而粉饰业绩的做法,也让那些真正有潜力、有竞争力但还不成熟的企业有机会资本市场支持

考虑到科创板不需要盈利的门槛,这就要求投资者具备更强的风险评估能力和风险意识,要对企业估值有合理评估,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简单看市盈率,或是炒概念、炒题材,要认真分析企业是否处在行业龙头地位,是否有核心竞争力,认真评估企业的科研水平。

根据有关流程安排,有关文件在完成征求意见后将尽快发布正式稿,有关科创板的上市申请最快将在2019年两会前后正式接受,而第一批科创板企业也将赶在2019年第二季度之前挂牌上市,届时科创板正式开板。

市场认为,科创板推出后,首批上市企业以具有核心科技实力的企业为主,尤其是利好新一代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科技、人工智能、半导体、互联网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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